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2024-2025年园林机具采购项目
比选公告
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比选人)根据项目需求,拟对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2024-2025年园林机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项目概况
1.1 项目名称:成都锦官城花木园艺有限公司2024-2025年园林机具采购项目
1.2 供货地点:成都市,具体交货地点以甲方下达的《采购订单》为准。
1.3 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:比选清单所示范围内机具的供货、运输、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,具体采购品种、数量及时间以甲方出具的《采购订单》为准。
1.4 标段划分:1个标段。
1.5 供货有效期限:1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;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下达的《采购订单》为准,供货有效期限届满时如甲方已采购订单尚未完成的,至订单履行完毕之日本合同终止。
1.6 质量要求:必须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、规定、规范,以及比选文件第五章《技术标准及要求》。
二、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
2.1 营业执照: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。
2.2 业绩要求:2021年1月1日以来,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机械类供货类似业绩。(注:本比选文件中园林机械类货物指链锯、割边机、修边机、绿篱机、割灌机、梳草机、高枝机、吸叶机、割草机、草坪修整机等用于园林绿化、园林建设、园林养护的机械设备。)
2.3 信誉要求: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、无不良行为记录,未处于财产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,未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。
2.4其他要求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2.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。
三、比选文件的获取
3.1 凡有意参选者,请于2024年 8 月 1 日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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